丈夫成为网逃人员后,其名下的房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:
一、申请宣告失踪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,如果丈夫下落不明满二年,利害关系人(如妻子)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下落不明的时间从他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。
一旦被宣告为失踪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十二条,他的财产将由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。如果代管有争议或没有合适的人选,人民法院将指定代管人。
二、离婚财产处理
如果妻子决定与丈夫离婚,她可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,与丈夫协议处理共同财产。如果协议不成,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。
在离婚过程中,如果妻子能够证明丈夫有重大过错(如出轨、重婚等),她还可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,请求损害赔偿。
总结:丈夫成为网逃人员后,其名下的房子可以通过申请宣告失踪并由代管人管理,或者在离婚过程中与妻子协议处理。在处理过程中,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。